1203.1范围、总要求及有效日期
(a) 范围。此子部分所述的标准介绍了所有自行车头盔的测试方法和最低性能标准,定义见§1203.4 (b)。
(b)总要求:
(1)设计。所有的自行车头盔的设计必须满足§1203.5规定的施工要求 。
(2)标识和指示。所有自行车头盔必须有在§1203.6中规定的标识和指示。
(3)性能测试。所有自行车头盔必须能够满足周边视觉、位置稳定性、保持系统的动力强度以及冲击力衰减测试,如§§1203.7-1203.17所述。
(4)单位。国际单位制(SI)规定的单位测量值是标准的。括号中所述的英寸-磅值仅供参考。
(c)有效日期。该标准于1999年3月10日生效,并适用于所有此日期后的自行车头盔制造。从1995年3月17日至1999年3月10日的自行车头盔制造是以子部分 D的要求为标准,而不是子部分A。
§ 1203.2 目的和依据
本标准的目的和根据为减少骑脚踏车者的头部受撞击可能造成严重伤害和死亡,依照15 U.S.C. 6001–6006的规定。
§1203.3 参考文件
(a)下列文件是本标准参考资料的组成部分。
(1)ISO /DIS草案标准6220-1983----用于测试保护头盔的头型。
尽管ISO /DIS草案标准6220-1983从未通过作为国际标准,但其已成为一致认可的国家标准,因为近来所有主要美国的自行车头盔测试的推荐性标准所使用的头型尺寸是根据ISO草案标准而设立。
(2)SAE操作规程建议SAE J211 OCT88和冲击试验用仪器。
(b)本参考资料的组成部分是根据5 U.S.C. 552(a)和第51部分1 CFR 由联邦登记主任核准通过的。ISO /DIS草案标准6220-1983的副本在美国国家标准学会可提供,纽约市42街11 W13楼(NY 10036)。SAE操作规程建议SAE J211 OCT88和冲击试验用仪器在汽车工程师学会(SAE)400英联邦Warrendale博士(PA 15096)可提供。副本可能在秘书长办公室和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马里兰州贝塞斯达20814,4330东西向高速公路,或者美国国家档案和文件管理局(NARA)处检测。如需了解NARA材料的有效性,请致电202–741–6030或者登陆
§ 1203.4定义
(a)“基础平面”指解剖学平面,其中包括听道(外耳道口)和眶下轮辋(眼窝底边缘)。在ISO头型标记有相应的“基本平面”所指的平面(见本部分图1和图2)。
(b)自行车头盔指任何通过销售、市场营销或促销的所示的头部防护帽,也就是一种旨在为骑自行车者的头部提供保护避免受伤的防护帽。头盔市场定位是专门在特定活动中使用,但不使用于如滑板、溜旱冰、棒球、直排轮曲棍球等,因为其营销定义的具体重点为其不可能象可以购买用于除了规定用途地方的头盔。然而,一个多用途头盔—市场定位或代表一般使用中或者在不同的具体活动提供保护,但自行车除外,如果根据理性的消费者的判断及基于头盔的营销和表现形式,其属于自行车头盔的定义范围,而且自行车是在头盔使用目的的活动之一。在作出这项决定时,该委员会将考虑到的各类具体活动,若有的话,该头盔的市场销售,在相似的外观、设计和头盔构造上定位为或其他的被市场认定为自行车头盔。在头盔,其包装或促销材料上的外观、设计、任何明晰的警告禁止将其作为自行车头盔使用。多用途头盔在市场定位的使用活动并没有特定参照,将会被假定为自行车头盔。对于禁止多用途头盔使用于骑自行车的警告指示或免责声明是相关的,但并非一定能控制,多用途头盔是否为自行车头盔才是确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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